六部门发布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指导意见 目标到2030年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3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光伏组件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落实《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升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水平。
指导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 时间节点 | 目标 |
|---|---|
| 2027年 | 光伏组件绿色生产水平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提升,组件报废评价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完善。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废旧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品在重点领域应用规模扩大,累计综合利用量达到25万吨。 |
| 2030年 | 光伏组件综合利用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能力增强,综合利用产品应用场景和方式拓展,形成应对大规模退役潮的综合利用能力。 |
推进光伏行业绿色设计和制造
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光伏行业绿色设计和制造的具体措施,包括提升光伏组件易拆解、易利用水平,提升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明确光伏组件报废判定标准,引导相关方规范交售废旧光伏组件等。
推动绿色高效拆解利用
在推动绿色高效拆解利用方面,指导意见强调提升拆解精细化水平,突破高效分离工艺,推动光伏组件有价组分高效提纯,并拓宽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领域。
此外,指导意见还涉及推动光伏组件综合利用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化产业创新发展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以确保光伏组件综合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