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财库局公布加强规管放债人措施以处理过度借贷问题

香港财库局于3月13日公布了一系列措施,旨在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放债人),以处理过度借贷问题并更好地保障市民。这些措施将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的措施包括设立低收入人士无抵押个人贷款的还款占入息比率上限、禁止放债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贷款咨询人,以及规定放债人在其借贷广告中加入公司注册处指明的风险提示字句。这些措施计划于今年八月实施。第二阶段的措施,涉及信资通,将于明年六月实施。

为加强规管放债人,财库局在去年六月至八月期间进行了公众咨询,围绕加强规管无抵押个人贷款、加强保障公众权益、优化及提升借款人就无抵押个人贷款负担能力评估、优化投诉处理、加强宣传教育,以及优化放债人规管制度等要点。在咨询期间,财库局共收到150份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书,并与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进行了简介,同时举办了向放债业界、专业组织及非政府组织等说明详情的简介会。

财库局发言人表示,政府决心进一步强化放债人监管,保障市民权益,并已获得社会各界对加强规管放债人的广泛支持。回应者普遍支持政府在咨询文件内提出的主要措施,并就各项措施的具体细节提出宝贵意见。财库局将于下月向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简介咨询总结和各项措施的细节。

财库局期望社会各界继续支持推展措施,多管齐下处理过度借贷问题。财库局及公司注册处会通过不同渠道与业界组织保持紧密沟通,为放债人提供资讯及指引,确保措施顺利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