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磋商取得初步成果:关税、贸易、投资及农产品合作

5月20日,商务部美大司负责人就中美经贸磋商的初步成果进行了详细解读。双方在多个关键领域达成共识,包括关税安排、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的建立、扩大农产品贸易、稀土出口管制以及飞机贸易等。

关税安排

中美双方原则同意在贸易理事会项下讨论同等规模产品对等降税框架安排,规模各为300亿美元或更多,对双方商定的彼此关注产品,有望适用最惠国税率甚至更低。这一安排落地后,将有利于稳定和拓展中美双边贸易,并为全球开放合作提供有益借鉴。

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

中美双方同意成立政府间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旨在为双方务实讨论贸易和投资领域彼此关切提供平台,推动中美双方经贸磋商由“危机式应对”转向“机制化管理”。

扩大农产品贸易

双方就推动解决部分农产品非关税壁垒和市场准入问题达成一系列积极共识,并原则同意将相关产品纳入对等降税框架安排,同时还设定了扩大农产品双向贸易的指导性目标。

稀土出口管制

中国政府依法依规对稀土等关键矿产实施出口管制,对合规、民用的许可申请予以审核。中方愿与美方一道共同为促进两国企业互利合作、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创造良好条件。

飞机贸易

中国航空根据自身航空运输发展需要,将按照商业化原则引进200架波音飞机。同时,美方将为中方提供充足的发动机、零部件供应保障。

农产品市场准入

美方承诺解决或实质性推动解决中国部分农产品非关税壁垒和市场准入问题,包括解除对中国输美乳制品和含乳食品实施的自动扣留措施,接受中国介质盆景试验性输美,并推动解除中国输美3类水产品自动扣留措施。

中方恢复符合要求的美输华牛肉企业注册、解除美国部分符合要求州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限制、恢复自美国相关州进口禽类产品,并将加快审核因药残问题被暂停输华的美国牛肉企业的整改材料。

中美双方将继续坚持平等对话、相向而行,在农业领域不断拉长合作清单、缩短问题清单,充分发挥各自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为深化双边农业合作、促进农产品贸易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