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加强稳定币监管,确保金融系统稳定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6月24日的议员提问答复中表示,香港政府在制定《稳定币条例》下的监管制度时,已经充分考虑了稳定币对金融系统的潜在风险,并要求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实施风险管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将储备资产投资于银行存款、优质及高流动性债券等合资格资产,并存放于香港银行。香港金管局可根据情况对持牌人施加额外监管要求,以确保金融稳定。

在合规稳定币正式推出后,香港金管局将进行持续有效的监管,确保持牌人遵守相关监管要求,并密切监察持牌人的营运情况,持续评估稳定币发行和流通对香港金融系统的影响。

国际合作与监管制度

国际组织如国际结算银行正在研究稳定币广泛应用对传统银行体系的影响。香港金管局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以确保香港监管制度下的风险管控符合国际要求。

香港金管局一直在进行各种新型支付工具的试验,包括央行数字货币网络、代币化存款、稳定币、快速支付系统跨境连线等,两家持牌稳定币发行人亦积极参与其中。这些支付工具各有特点,未来的发展前景很大程度由市场需求决定。

香港金管局会持续与两家持牌稳定币发行人紧密沟通,推动他们进一步探索合规稳定币与其他新型支付工具之间的协同和联通,为实体经济和金融活动创造价值。

监管实施与公众教育

《稳定币条例》规定稳定币向公众的销售必须透过受监管机构进行。香港金管局已经向市面上从事稳定币销售业务的非受监管机构发函,解释法例的规定和要求,并在日常工作中保持跟进,以确保相关机构作出改善。

香港证监会在监察涉嫌根据《打击洗钱条例》下从事无牌活动的过程中,如发现有关积极推广活动涉及未受监管的稳定币,会将相关资料转交香港金管局以作跟进。

金融监管机构透过有效的市场监察及采取适当的行动,遏止非法或不当活动,从而保障用户。金融监管机构亦与执法部门紧密合作,订立通报机制,确保违法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市民应留意,只有向指明的受监管机构购买受监管稳定币,才会受到《稳定币条例》的保障。假如市民透过非受监管的渠道购买非受监管的稳定币,须自行承担风险。

香港政府和香港证监会将在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就虚拟资产提供交易、托管、意见及管理服务的机构订立监管制度,以更全面监管涉及不同运作模式的虚拟资产(包括稳定币)交易及其他活动。

香港政府联同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监会等一直致力加深公众和业界对《稳定币条例》、稳定币和其他数字资产的认识,以及提高市民的防骗意识。

因应早前与稳定币概念相关的市场波动,金融监管机构亦呼吁市民应保持谨慎,深入分析相关资讯,避免只基于市场炒作或价格势头作出非理性投资决策。

香港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会持续加强有关的宣传及公众教育工作,并会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网站发布最新的持牌稳定币发行人及其他指明受监管机构的名单,协助市民慎思明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