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明确了加快氢能与绿色燃料产业发展的目标。规划中提到,将统筹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制氢、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等模式,目标是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同时,加强工业副产氢的提纯与高效利用,并合理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探索负荷率不足的存量油气管网规模化输送绿色甲醇。此外,规划还强调推动氢氨醇在发电、交通运输、化工冶金、规模储能等领域的应用,并统筹布局氢能实证实验平台,开展绿色燃料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试点,建立绿色燃料可持续性认证体系。
规划重点
规划中还提到推动油气田和炼化产业转型,包括规模化开展陆上油气田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探索海洋油气田和海上风电协同开发,推动CCUS区域产业集群建设,提高油气田生产电气化率,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同时,坚持“减量置换”原则,严格控制炼油产能规模,引导大型企业、重点区域炼油能力优化重组,加快炼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稳步提升石化行业绿电绿氢使用比例,推进核电与石化行业耦合发展试点,提高化工用油、特种油品、高端新材料等收率。
在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方面,规划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全面提升,能源进口多元可控;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成为电量主体;坚强韧性、绿色低碳、集成融合、智能高效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初步建成;能源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实现总体自主可控,迈入世界能源科技创新国家前列;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快健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基本建成。
空间布局上,规划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推动非化石能源供应形成五大增长板块,巩固优化化石能源生产基地,加强能源开发与用能产业布局协同,统筹优化能源骨干通道布局,不断拓展多元化进口通道。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在构建先进适配的新型能源基础设施体系方面,规划提出了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供给规模、构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化石能源生产供应转型升级等具体措施。
| 能源类型 | 目标 |
|---|---|
| 新能源发电量占比 | 2030年达到30% |
| 常规水电装机 | 2030年达到4.1亿千瓦左右 |
| 在运核电装机 | 2030年达到1.1亿千瓦左右 |
| 抽水蓄能装机 | 2030年达到1.6亿千瓦左右 |
| 新型储能装机 | 2030年达到3亿千瓦 |
| 车网互动聚合可调充电规模 | 2030年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 |
| 虚拟电厂调节能力 | 2030年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
规划还涉及了构建坚强韧性的能源安全保障体系、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自立自强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协同高效的现代化能源治理体系以及立体多元的能源国际合作体系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