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
7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的建设,促进我国再保险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核心内容包括:
引导机构布局,促进市场要素集聚
优化机构布局,促进各类要素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畅流动、高效配置。鼓励大型企业在临港新片区集中管理风险保障需求,推动风险和承保能力精准对接。发挥临港新片区政策优势,支持保险机构加强合作交流,加快构建再保险市场生态。
完善统一登记,加快平台建设
推动境内保险机构在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再保险合同、赔付等信息统一登记。支持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登记数据标准,做好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数据治理和安全保密管理,深化数据应用。支持境外相关金融机构通过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开展引荐工作。加快优化场内交易功能,完善标准化再保险合同和账单,推动建设高效透明的数字化交易平台。
加大能力供给,深化改革开放
支持再保险机构增资扩股和发行资本补充工具。引导保险行业围绕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聚合承保能力。支持再保险机构助力保险业风险减量服务。探索拓宽巨灾风险等特殊风险的分散渠道。支持保险机构在临港新片区开立专用账户,用好相关境外投资便利化政策。落实数据安全管理政策,更新再保险数据出境操作指引,优化数据跨境服务。
拓展跨境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
依托临港新片区在跨境领域的优势,吸引保险机构拓展更多增量市场,提升跨境分入业务管理能力。支持保险机构引入前沿风险建模、核保经验,培育核心技术。完善国际再保险会商机制,打造凝聚全球智慧的载体和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及时展示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成果,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
强化监管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压实保险机构主体职责,督促建立完善的内控合规管理体系。强化金融监管总局监管效能,健全再保险领域审慎监管规则。支持上海金融监管局研究建立与再保险风险相适配的监测体系。发挥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辅助监管职能,提升再保险监管质效。支持上海方面进一步优化机构奖励政策,完善专属人才政策。探索在临港新片区建立再保险仲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