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聯合發佈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粵港澳全面合作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局、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於金融支持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見》,旨在推動廣州南沙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意見》提出了30條重點舉措,涉及創新創業金融服務、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特色金融服務、金融市場互聯互通、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金融監管機制等方面。
重點任務概覽
《意見》明確了以下重點任務:
領域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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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創業金融服務 | 支持科技創新產業合作基地建設,高端製造產業發展,數字產業發展,海洋產業和未來產業發展,青年創新創業。 |
社會民生領域金融服務 | 推動跨境支付服務便利化,跨境信用融資便利化,國際專業人士執業便利化。 |
特色金融服務 | 創新服務低碳發展的綠色金融業務,發展面向未來的數字金融業務,發展服務國際航運樞紐建設的航運金融業務,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廣州南沙)跨境資管中心,創新發展國際租賃和保理業務。 |
金融市場互聯互通 | 探索適宜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的資金結算政策,構建便利內外聯動的期現貨市場交易規則,構建便利開展跨境保險業務的交易規則,構建便利開展跨境股權投資業務的制度安排。 |
跨境金融創新與交流 | 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推進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完善跨境貿易和投融資管理機制,加快建設服務共建“一帶一路”的綜合服務基地,構建金融領域國際交往新平臺,探索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 |
金融監管機制 | 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探索金融監管創新與合作,加強金融風險防範,加強金融法治保障。 |
《意見》強調,將強化金融對廣州南沙和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的支撐作用,推動大灣區建設再上新臺階,助力金融高水平開放和經濟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