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旨在推动广州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意见》提出了30条重点举措,涉及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特色金融服务、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
重点任务概览
《意见》明确了以下重点任务:
领域 | 内容 |
---|---|
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合作基地建设,高端制造产业发展,数字产业发展,海洋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青年创新创业。 |
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 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 |
特色金融服务 | 创新服务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业务,发展面向未来的数字金融业务,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 |
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 探索适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的资金结算政策,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构建便利开展跨境保险业务的交易规则,构建便利开展跨境股权投资业务的制度安排。 |
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 |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管理机制,加快建设服务共建“一带一路”的综合服务基地,构建金融领域国际交往新平台,探索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 |
金融监管机制 |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探索金融监管创新与合作,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加强金融法治保障。 |
《意见》强调,将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大湾区建设再上新台阶,助力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