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 完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

5月21日,香港立法會通過了《穩定幣條例草案》,旨在建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以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框架。該條例預計將在今年內生效,爲業界提供足夠的時間瞭解發牌制度下的要求,並設有過渡期安排,以便業界申領牌照及作出適當的業務調整。

根據《穩定幣條例》,任何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的個人或機構,或在香港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的個人或機構,都必須向金融管理專員申領牌照。申領牌照的個人或機構需遵守包括儲備資產管理、贖回等方面的規定,如妥善分隔客戶資產、維持健全的穩定機制,並在合理條件下按面額處理穩定幣持有人的贖回要求。此外,還需符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管理、披露規定及審計和適當人選等要求。金融管理專員將適時就制度的詳細監管要求作進一步諮詢。

發牌制度將爲公衆及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障。條例規定,只有指定的持牌機構才能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且只有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方可銷售予零售投資者。爲防範詐騙,條例還規定在任何時候(包括六個月的不違反期),只有關於持牌法幣穩定幣的廣告會被允許。市民在接收與法幣穩定幣相關的廣告或信息時,應保持審慎。

政府官員表態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條例秉持“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的原則,着重風險爲本,致力締造穩健的監管環境。這不僅符合國際監管要求,也爲香港的虛擬資產市場提供穩定的基礎,推動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保障用戶的權益,鞏固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餘偉文表示,條例建立了一個風險爲本、務實和靈活的監管制度。他認爲,穩健和適切的監管環境可以締造有利條件,支持香港穩定幣以至數碼資產生態圈的健康、負責任和可持續發展。

政府未來計劃

香港政府表示,會繼續支持虛擬資產業界發展。隨着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及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落實,政府接下來將就虛擬資產場外交易及託管服務展開諮詢,並將發表第二份發展虛擬資產政策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