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佈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工作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於6月11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旨在確保居民安全、便利乘梯,並全力保障電梯質量安全性能。
通知強調了電梯製造單位需落實生產主體責任,提供質量過硬、價格合理、售後優質的電梯產品。具體要求包括嚴格選型配置、合理節約利舊、強化質量保障。製造單位需確保更新電梯的安全性能指標不低於現行安全技術規範和相關專項要求,並在超載運行試驗時能夠全過程無故障運行。同時,鼓勵電梯生產單位提供整機質保和長期全包維保不低於5年的售後服務。
技術把關與服務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需督促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嚴格執行《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TSG T7001—2023)等安全技術規範,對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進行安裝監督檢驗。檢驗人員需現場觀察確認重要試驗項目,並長期保存相關音像記錄。檢驗機構需提升服務質量,優化辦理流程,壓縮工作時限,便利居民出行。
責任落實與安全管理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引導產權人在住宅老舊電梯更新項目實施前,提前協商確定電梯使用管理及維保單位等事項。產權人需明確管理責任主體,與電梯維保單位簽訂維保合同,約定維護保養的內容和要求。同時,鼓勵更新的電梯配置電動自行車智能阻止系統,助力防範住宅安全隱患。
監管履職與宣傳引導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力推進電梯安全築底行動,強化對更新電梯監督檢驗、使用管理、維護保養的監督檢查。同時,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工作的宣傳引導,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共享,以及宣傳引導,提升業主作爲電梯共有產權人的權責意識。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對於本通知印發之日(含)後辦理施工告知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的更新電梯,應當滿足本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