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于6月1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确保居民安全、便利乘梯,并全力保障电梯质量安全性能。

通知强调了电梯制造单位需落实生产主体责任,提供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售后优质的电梯产品。具体要求包括严格选型配置、合理节约利旧、强化质量保障。制造单位需确保更新电梯的安全性能指标不低于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专项要求,并在超载运行试验时能够全过程无故障运行。同时,鼓励电梯生产单位提供整机质保和长期全包维保不低于5年的售后服务。

技术把关与服务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需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执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等安全技术规范,对住宅老旧电梯更新进行安装监督检验。检验人员需现场观察确认重要试验项目,并长期保存相关音像记录。检验机构需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工作时限,便利居民出行。

责任落实与安全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引导产权人在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实施前,提前协商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及维保单位等事项。产权人需明确管理责任主体,与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同时,鼓励更新的电梯配置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助力防范住宅安全隐患。

监管履职与宣传引导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力推进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强化对更新电梯监督检验、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的监督检查。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以及宣传引导,提升业主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的权责意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对于本通知印发之日(含)后办理施工告知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更新电梯,应当满足本通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