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發佈《醫療保障按病種付費管理暫行辦法》
國家醫療保障局於8月15日發佈了《醫療保障按病種付費管理暫行辦法》,旨在規範按病種付費政策、關鍵技術、核心要素及配套措施。該辦法明確了三個方面的規範:總額預算管理、分組方案制定和調整、核心要素和配套措施。
《辦法》的出臺背景是黨中央、國務院對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高度重視,旨在通過按病種付費改革促進醫療機構規範行爲、控制成本、優化資源配置,並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能。
《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八章三十九條,其核心內容如下:
規範內容 | 具體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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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預算管理 | 合理編制支出預算,確定按病種付費總額,強調總額預算的剛性。 |
分組方案制定和調整 | 明確制定主體、框架、數據和意見支撐、調整內容,原則上兩年調整一次。 |
核心要素和配套措施 | 釐清權重、費率、支付標準等內涵,要求醫保部門與醫療機構充分協商,達成一致。 |
《辦法》還強調了將按病種付費相關要求納入協議管理,加強改革成效監測評估,強化基金監管,完善醫保信息平臺建設等,以提升按病種付費的標準化水平。
對病種分組方案的制定和調整規定
《辦法》專章詳細說明了病種分組方案的制定和調整程序,以穩定醫保部門和醫療機構對分組優化的預期。具體包括:
規定內容 | 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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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和調整主體 | 國家醫保局負責全國統一的病種付費技術規範和分組方案。 |
分組方案框架 | DRG分組包括主要診斷大類、核心分組和細分組;DIP病種庫包括核心病種和綜合病種。 |
制定和調整程序 | 依託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採集數據,建立意見收集反饋機制。 |
調整內容和週期 | 原則上分組方案每兩年調整一次,重點調整核心分組和細分組。 |
《辦法》的實施對醫療機構和地方醫保部門均有積極作用,包括總額預算管理的透明性、技術標準的明確性、支付標準的合理性以及配套措施的完善性。地方醫保部門需高度重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優化改革路徑,完善政策,健全配套機制,並做好改革成效監測和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