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上海滙豐銀行因違反披露規定遭罰款420萬港元
香港證監會網站於8月26日公佈,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因在過去八年發表關於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時違反披露規定,遭到香港證監會的譴責,並被罰款420萬港元。
滙豐在自行彙報後,香港金管局與香港證監會合作進行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滙豐在2013年至2021年期間發表的研究報告中,存在未披露或錯誤披露與多家公司之間的投資銀行業務關係的問題。这些问题主要源于滙豐在系统之间的数据记录和配对存在缺失,導致超過4200份關於香港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的披露受到影響。
香港證監會指出,滙豐未能以適當的技能和審慎態度行事,也未建立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以確保遵守披露規定及其研究報告中披露內容的準確性。
在決定採取紀律處分時,香港證監會考慮了以下因素:沒有證據顯示客戶因披露問題而遭受損失;滙豐已進行審查,識別違規行爲的根本原因及範圍;滙豐已採取措施改善其系統及監控措施,防止未來違規行爲;以及滙豐與香港金管局及香港證監會合作解決調查中識別的關注事項。
罰款金額 | 420萬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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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影響研究報告數量 | 超過42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