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推動數據交易生態建設及跨境數據流動合作

香港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局長孫東教授在回答議員提問時透露,香港財政司司長在2024至2025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佈,將委託專家組研究構建香港數據交易生態,包括香港在數據交易中的角色、國際數據貿易的先決條件、規則及措施,以及推行模式等。研究議題涵蓋數據格式標準化、數據定價機制、數據安全保護等,預計於2025至2026年度內完成並向港府提交建議。

香港創新科技及工業局與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23年6月簽訂《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的合作備忘錄》,並於同年12月發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大灣區標準合同》),以促进大湾区內地城市的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到香港及简化有关安排。孫東教授認爲,數據已成爲關鍵的生產要素,高效的數據生態圈是吸引企業落戶香港的重要因素之一。

孫東教授指出,解決跨境數據流動可能引起的法律問題及爭議,需視合約雙方所協議的安排及其他適用的法規。《大灣區標準合同》已訂明合同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訴訟或仲裁解決。若選擇仲裁,爭議可提交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等仲裁機構,按適用的仲裁規則在香港進行仲裁,爲粵港澳大灣區跨境數據流動提供爭端解決途徑。

在加強香港作爲國際仲裁中心的優勢方面,香港一直推動網上爭議解決及交易促成服務。eBRAM中心自2022年起推出網上平臺,包括“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網上爭議解決平臺”、“網上調解平臺”及“網上仲裁平臺”,爲全球用戶提供高效、具成本效益和安全的網上爭議解決服務。2023年12月,eBRAM中心推出“網上交易促成平臺”,截至2025年8月,已有超過550家企業加入該平臺。

香港律政司在2024年4月發佈《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支持建立及推廣大灣區內通用的線上爭議解決平臺。eBRAM中心於2024年7月推出大灣區在線爭議解決機構協作平臺的主題網站,整合大灣區仲調資源,至今已與14個機構簽署合作備忘錄。

孫東教授表示,港府相信香港可憑藉其作爲國際法律服務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優勢,尤其在仲裁及調解服務方面的專業能力與制度基礎,繼續優化爭議解決機制,爲解決跨境商業糾紛,包括跨境數據流動所引致的糾紛,構建更完善的生態。港府將繼續密切留意相關發展趨勢,適時作出研究,並與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持份者保持溝通,加強與內地法律界的交流協作,推動區域層面的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