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美国达成经贸协议,双方将调整关税并建立协商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美国”)在认识到双边经贸关系对两国和全球经济的重要性后,同意采取一系列措施以促进可持续的、长期的、互利的双边经贸关系。双方相信,持续的协商有助于解决经贸领域关切的问题,并将继续本着相互开放、持续沟通、合作和相互尊重的精神推进相关工作。
根据双方的承诺,将于2025年5月14日前采取以下举措:
国家 | 措施 | 细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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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 修改对中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 | 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按该行政令的规定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取消根据2025年4月8日第14259号行政令和2025年4月9日第14266号行政令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 |
中国 | 修改对美国商品加征的从价关税 | 24%的关税在初始的90天内暂停实施,同时保留对这些商品加征剩余10%的关税,并取消根据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第6号对这些商品的加征关税;采取必要措施,暂停或取消自2025年4月2日起针对美国的非关税反制措施。 |
协商机制的建立
采取上述举措后,双方将建立机制,继续就经贸关系进行协商。中方代表是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美方代表是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和美国贸易代表贾米森·格里尔。协商可在中国、美国,或双方商定的第三国进行。根据需要,双方可就相关经贸议题开展工作层面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