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重大问题原则”威胁特朗普全球关税计划
美国最高法院在拜登时代确立的“重大问题原则”(Major Questions Doctrine,MQD),正对特朗普政府的全球关税计划构成威胁。该原则最初被保守派法官用于否决拜登政府的环保署(EPA)减排计划和教育部学生贷款减免方案,认为行政机构在没有国会明确授权下,不得擅自采取对国家经济产生巨大影响的政策。
最近,美国国际贸易法院(CIT)引用这一原则,裁定特朗普政府的关税政策越权。根据税务基金会估算,特朗普关税未来十年涉税金额高达1.4万亿美元,远超拜登学生贷款减免方案的4000亿美元。裁决指出,特朗普政府的关税行动属于重大经济政策,未获得明确的国会授权。
特朗普关税政策背景
特朗普的全球关税政策始于2018年4月2日,是美国自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以来最大的关税调整,将美国平均适用关税推至百年来最高水平。这一措施在全球金融市场引发轩然大波,引发对美国乃至全球经济可能陷入衰退的担忧。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否决拜登学生贷款减免计划时强调,这类大规模行动具有“惊人的”经济影响。如今,这样的评判标准再次适用于特朗普关税案,最高法院很可能需要就此做出相似的价值判断。
法律依据与争议
特朗普政府此次关税政策的法律依据是1977年的《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案》(IEEPA)。该法案表述模糊,仅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下“监管”进口商品,但并未明确授权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国际贸易法院认为,这种含糊表述不足以支撑总统越过宪法明确授予国会的征税权,贸然实施如此大规模的关税政策。
美国司法部为特朗普政府辩护时指出,“重大问题原则”并不适用于总统本人直接获得国会授权的情况,而应专门针对行政机构。此外,司法部强调,在国家安全和外交事务领域,总统历来拥有广泛的裁量权,这也应排除“重大问题原则”的适用。
这场关税争端的法律与意识形态分歧也蔓延到了最高法院内部。尽管六名保守派法官曾统一适用“重大问题原则”否决拜登政府的举措,但在这一原则的具体应用上,他们内部也存在微妙差异。
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行政法教授罗纳德·莱文表示,最高法院迄今尚未对何时、如何启用“重大问题原则”给出明确的适用标准。他表示:“法院一直将所有选择保持开放,没有给出透明的适用标准。”
裁决影响
美国最高法院即将到来的裁决,不仅将决定特朗普时代全球关税政策的最终命运,也可能成为未来美国总统权力边界的里程碑式判例。
如果高院延续此前在拜登政府案件中的严格态度,坚持要求国会明确授权才能实施经济意义重大的措施,那么特朗普的关税计划将难逃被否决的命运。这将意味着总统征税权在历史上首次受到如此明确的司法限制。
另一方面,如果法院接受特朗普政府关于国家安全与总统直接授权的辩护,允许关税继续实施,那么这一判决可能进一步扩大总统在经济领域的紧急权力,形成新的权力边界。这也意味着国际市场将继续面临贸易战风险,全球经济不确定性或将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