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重大問題原則”威脅特朗普全球關稅計劃

美國最高法院在拜登時代確立的“重大問題原則”(Major Questions Doctrine,MQD),正對特朗普政府的全球關稅計劃構成威脅。該原則最初被保守派法官用於否決拜登政府的環保署(EPA)減排計劃和教育部學生貸款減免方案,認爲行政機構在沒有國會明確授權下,不得擅自採取對國家經濟產生巨大影響的政策。

最近,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引用這一原則,裁定特朗普政府的關稅政策越權。根據稅務基金會估算,特朗普關稅未來十年涉稅金額高達1.4萬億美元,遠超拜登學生貸款減免方案的4000億美元。裁決指出,特朗普政府的關稅行動屬於重大經濟政策,未獲得明確的國會授權。

特朗普關稅政策背景

特朗普的全球關稅政策始於2018年4月2日,是美國自1930年《斯穆特-霍利關稅法》以來最大的關稅調整,將美國平均適用關稅推至百年來最高水平。這一措施在全球金融市場引發軒然大波,引發對美國乃至全球經濟可能陷入衰退的擔憂。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在否決拜登學生貸款減免計劃時強調,這類大規模行動具有“驚人的”經濟影響。如今,這樣的評判標準再次適用於特朗普關稅案,最高法院很可能需要就此做出相似的價值判斷。

法律依據與爭議

特朗普政府此次關稅政策的法律依據是1977年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案》(IEEPA)。該法案表述模糊,僅授權總統在緊急狀態下“監管”進口商品,但並未明確授權總統徵收大規模關稅。國際貿易法院認爲,這種含糊表述不足以支撐總統越過憲法明確授予國會的徵稅權,貿然實施如此大規模的關稅政策。

美國司法部爲特朗普政府辯護時指出,“重大問題原則”並不適用於總統本人直接獲得國會授權的情況,而應專門針對行政機構。此外,司法部強調,在國家安全和外交事務領域,總統歷來擁有廣泛的裁量權,這也應排除“重大問題原則”的適用。

這場關稅爭端的法律與意識形態分歧也蔓延到了最高法院內部。儘管六名保守派法官曾統一適用“重大問題原則”否決拜登政府的舉措,但在這一原則的具體應用上,他們內部也存在微妙差異。

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的行政法教授羅納德·萊文表示,最高法院迄今尚未對何時、如何啓用“重大問題原則”給出明確的適用標準。他表示:“法院一直將所有選擇保持開放,沒有給出透明的適用標準。”

裁決影響

美國最高法院即將到來的裁決,不僅將決定特朗普時代全球關稅政策的最終命運,也可能成爲未來美國總統權力邊界的里程碑式判例。

如果高院延續此前在拜登政府案件中的嚴格態度,堅持要求國會明確授權才能實施經濟意義重大的措施,那麼特朗普的關稅計劃將難逃被否決的命運。這將意味着總統徵稅權在歷史上首次受到如此明確的司法限制。

另一方面,如果法院接受特朗普政府關於國家安全與總統直接授權的辯護,允許關稅繼續實施,那麼這一判決可能進一步擴大總統在經濟領域的緊急權力,形成新的權力邊界。這也意味着國際市場將繼續面臨貿易戰風險,全球經濟不確定性或將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