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证监会于6月13日发布了《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旨在加强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的监管,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该规定自2025年10月9日起实施,共包含7章37条,覆盖程序化交易的全过程监管。
《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定义与要求
规定明确了程序化交易和高频交易的定义,并要求从事程序化交易不得影响期货交易所系统安全和正常交易秩序。
报告与核查
交易者在从事程序化交易前,必须报告相关信息,并在收到确认后方可进行交易。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需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信息进行核查。
系统接入管理
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和交易者的技术系统应具备相关功能并进行测试,同时明确了接入管理中的禁止性行为。
主机托管与席位管理
建立主机托管信息报告制度和交易席位管理制度,要求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公平分配相关技术资源。
交易监测与风险管理
期货公司和交易者需加强风险防控,及时处置突发事件。期货交易所应做好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测监控,保障系统安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监督管理安排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依法开展行政监管,期货交易所和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业务规则开展自律管理。
在《管理规定》制定过程中,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吸收采纳了主要的意见建议。后续,证监会将指导期货交易所和期货业协会制定出台相关业务细则,确保《管理规定》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