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政策
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进行再投资。
根据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再投资时,可以享受以下政策支持:
政策措施
措施编号 | 内容概述 |
---|---|
一 | 外商投资企业运用未分配利润或境外投资者以境内合法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投资新设企业、增资现有企业或取得股份、股权等权益的行为适用本通知。 |
二 | 各地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项目库,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清单,享受相应支持政策。 |
三 | 支持外商投资企业采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等方式降低初期用地成本。 |
四 | 外商投资企业以全资方式新设立的法人企业,申请办理其母公司已经获得的行业准入许可,可依法优化简化办理流程。 |
五 | 实施并落实相关税收支持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在华再投资。 |
六 | 外商投资企业所投资的项目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享受进口设备支持政策。 |
七 | 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利润开展境内再投资的,相关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境内划转。 |
八 | 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汇资本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开展境内再投资,被投资企业或股权出让方无需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登记手续。 |
九 | 对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所需的外方关联股东贷款、“熊猫债”优化管理流程,纳入“绿色通道”管理。 |
十 |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
十一 | 推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信息报告试点,加强信息共享,为企业享受相关支持政策提供便利。 |
十二 | 优化促进外商投资的评价方式,注重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 |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降低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门槛和成本,促进更多有效投资的形成,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