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旨在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到2030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政策制度不断完善,人居品质明显提升,绿色转型深入推进,安全基础有力夯实,文化魅力充分彰显,治理水平大幅提高;到2035年,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

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

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

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控制超大城市规模,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推动中小城市结合常住人口变动趋势,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公共服务供给。

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

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精心培育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全面摸清城市房屋、设施、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统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

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优化城市开放环境和服务,营造国际化城市生活空间。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

营造高品质城市生活空间

系统推进“好房子”和完整社区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群众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加强系统集成。提升公共服务优质均衡水平,健全精准高效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

推动城市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推进生产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工业能效、水效提升行动,推广绿色低碳先进工艺技术装备。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深入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

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加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建立房屋安全体检、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城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水平,推进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增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城市安全风险谱系,健全常态化风险隐患监测预警、排查整治机制。

促进城市文化繁荣发展

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传承,加强对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人文地理、自然景观保护,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植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彰显中国气质、中国风范。丰富城市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与现代化人民城市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水平

完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发挥好“一委一办一平台”作用,建立健全城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加强城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

加强组织实施: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城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城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科学的城市发展评价体系,提高领导干部城市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