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旨在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明确了全国碳市场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措施及组织实施保障。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兼顾绿色低碳转型和经济发展需要,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坚持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碳市场,有计划分步骤扩大实施范围、扩展参与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努力实现碳排放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支撑。

主要目标:到2027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成诚信透明、方法统一、参与广泛、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加快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一) 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范围,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二) 完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建立预期明确、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 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关地方试点开展的碳市场。

积极发展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四) 加快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针对可持续发展效益显著、社会期待高、社会和生态效益兼具的重点领域加快方法学开发。

(五) 积极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倡导推动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等在绿色供应链管理、开展大型活动、履行社会责任、绿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积极使用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

着力提升碳市场活力

(六) 丰富交易产品,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七) 扩展交易主体,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八) 加强市场交易监管,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

(九) 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建立健全与全国碳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有利于加强统一监督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

(十) 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十一)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完善重点行业核查技术规范,明确核查要点和要求。

(十二)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压实重点排放单位履行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主体责任。

(十三) 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核查机构实施认证机构资质管理。

(十四)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点排放单位、注册登记机构、交易机构、技术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公开排放、履约、交易、质押等相关信息。

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十五)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

(十六) 强化政策法规支撑,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碳市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十七)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相关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