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财局对普华永道及其合伙人处以160万港元罚款
香港会财局于10月16日发文,对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两位合伙人郑广安和江令言进行了谴责,并处以合共160万港元的罚款。其中,普华永道被罚款80万港元,郑广安被罚款60万港元,江令言被罚款20万港元。
会财局指出,普华永道在收入确认方面的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缺失。特别是在王朝酒业(00828)2010年度及2011年度的审计中,未能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导致错误地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在这两个年度的审计中,郑广安担任项目合伙人,江令言作为项目质量监控审查员,均未能识别项目团队缺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5年2月20日,会财局向普华永道、郑广安及江令言发出决定通知书。受规管者于2025年3月13日向会计及财务汇报复核审裁处申请复核当局决定,但最终主动撤回申请,并同意支付讼费,决定通知书随即生效。
罚款对象 | 罚款金额(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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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华永道 | 800,000 |
郑广安 | 600,000 |
江令言 | 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