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就业创业力度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以及金融监管总局于12月26日发布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加力支持就业创业。该指导意见强调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强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以促进就业岗位挖潜扩容,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并提升金融资源的就业带动力。
指导意见中提到,将加大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增加对创业担保贷款的财政支持,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奖补等相关工作,以提升个人或小微企业申领创业担保贷款的便利度。
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探索设立融资担保就业贡献度指标,构建量化考核体系,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支持。
- 优化融资担保资源配置,以就业贡献度为导向分配担保资源,对就业贡献度较大的合作机构给予再担保资源倾斜。
- 实施差异化再担保费优惠,对就业贡献度较大的合作机构给予较多再担保费优惠,优惠最高不超过20%。
- 创新专项金融产品服务,鼓励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提供专属服务方案。
- 降低融资担保门槛,减少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
- 支持重点人群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十类重点就业群体。
- 降低创业群体综合融资成本,探索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减收担保费。
- 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效率,建立“快审、快批、快保、快贷”机制,推广线上化业务模式。
信息共享与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的健全和数字化平台建设的优化,以提升数据质量和政策精准性。同时,要求加强部门协同联动,细化政策举措,强化绩效考核引导,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就业创业成效纳入考核体系。
| 政策措施 | 具体内容 |
|---|---|
| 就业贡献度指标 | 构建量化考核体系,衡量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度带动就业人数实现正增长情况。 |
| 差异化再担保费优惠 | 对就业贡献度较大的合作机构给予较多再担保费优惠,最高不超过20%。 |
| 创业担保贷款 | 支持重点人群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创业群体综合融资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