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于3月13日发布通知,旨在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的高质量发展。通知中强调了完善产品供给、合理确定相关费用、建立调整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和加强组织保障等关键措施。

主要措施

通知中提出了以下主要措施:

  • 产品供给完善:鼓励保险公司开发覆盖生猪产业链各环节的保险产品,支持地方发展仔猪保险,提高产品标准化水平,并根据生猪生产成本和市场价格变动动态调整保险金额。
  • 费用控制:保险公司需加强生猪保险管理,控制综合费用率在合理水平,各地应合理确定协办费用。
  • 费率调整机制:建立生猪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营情况、疫病发生率等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3年。
  • 科技应用:加大科技投入,通过智能点数、智能称重/测长、AI生物识别等手段提高承保理赔效率和精准性。
  • 市场行为监管:保险公司需严格落实承保理赔管理规定,不得少赔、拖赔、惜赔,不得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 奖优罚劣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诚信记录良好的养殖场(户)给予优惠,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 职责分工明确:财政部门加强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严格落实生猪检疫等制度,保险监管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 应急处置:发生重大灾害、疫病时,各单位需增强联防联控,提升应对能力,保险公司应对保险金额与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差额部分进行赔付。
  • 宣传总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生猪保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参与积极性,总结先进经验,形成示范效应。

数据与监管

通知中提到,要实现生猪生产养殖、检疫、无害化处理等农业数据与承保理赔等保险类数据的多重交叉核验,提高生猪保险承保理赔精准性。同时,保险公司应每年对生猪保险承保理赔数据进行回溯分析,制定保险数据与生产数据偏差标准,将偏差控制在合理范围,防范风险。

本文编选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由FOREXBNB编辑蒋远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