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国家医保局于5月28日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该工作方案提出了首批11类全国医保项目目录,包括临床量表评估、中医(灸法、拔罐、推拿)、中医外治、中医针法、中医骨伤、中医特殊疗法、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和康复。
工作方案明确了医保项目目录的制定将遵循“分类制定、动态完善”的原则,首批目录制定后将首先应用于跨省异地就医场景,并逐步与各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衔接。
目录范围
医保项目目录的准予纳入基本条件包括:列入现行版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适宜,以及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可控,不会对基金安全构成风险。不予纳入的情形包括国家明确规定或立项指南建议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美容、非功能性整容、减肥等非治疗类、超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以及临床应用不够充分、效果不确定、具有重大安全隐患或风险的项目。
工作程序
医保项目目录制定分为准备阶段(2026年4月-6月)、评审阶段(2026年7月-9月)和发布阶段(2026年10月-11月)。准备阶段包括组织保障、制定工作方案、信息采集和梳理、基金测算。评审阶段涉及摸底调查、专家评审、初步确定拟纳入医保项目目录的具体项目、组织专家对拟纳入目录项目的限定支付范围进行讨论、基金影响评估。目录发布阶段将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基金支出影响测算情况,形成医保项目目录(第一批),并指导各地做好落地执行。
专家构成及职责方面,评审专家由医保管理、医院管理、卫生经济学(卫生技术评估)专家和临床专家组成,主要对项目的临床需求、健康获益、公平性和效价比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对是否纳入支付、支付范围、目录凡例、备注等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监督机制包括主动接受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强化专家监督,确保目录评审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本文编选自“国家医保局官网”,FOREXBNB编辑:徐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