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實施新政策:經營異常名錄移出“不留痕”

根據市說新語公衆號5月27日的消息,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發佈了《關於貫徹落實〈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對於已經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出的經營主體,將不再公示其經營異常名錄的列入信息,實現了經營異常名錄移出的“不留痕”政策。

截至目前,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累計停止公示經營異常名錄列入信息4842.47萬條,涉及經營主體2551.24萬戶。其中,企業501.53萬戶、個體工商戶2013.47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36.24萬戶。

新修訂的《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辦法》已於2025年5月1日開始施行。根據新規定,經營主體在申請移出異常名錄並通過審覈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將停止公示相應的經營異常名錄列入信息。這一政策的實施,積極回應了經營主體的關切,提升了信用修復的有效性,並營造了一個更加公平公正的發展環境。預計這將進一步提振市場發展信心,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回升向好。

經營主體類型 戶數
企業 501.53萬戶
個體工商戶 2013.47萬戶
農民專業合作社 36.24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