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实施新政策: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不留痕”

根据市说新语公众号5月27日的消息,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于已经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的经营主体,将不再公示其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信息,实现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的“不留痕”政策。

截至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累计停止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4842.47万条,涉及经营主体2551.24万户。其中,企业501.53万户、个体工商户2013.47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6.24万户。

新修订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5月1日开始施行。根据新规定,经营主体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并通过审核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停止公示相应的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这一政策的实施,积极回应了经营主体的关切,提升了信用修复的有效性,并营造了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预计这将进一步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经营主体类型 户数
企业 501.53万户
个体工商户 2013.47万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36.24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