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 推動數字資產監管框架完善

7月2日,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吳傑莊議員的提問作出答覆,表示今年五月立法會已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該條例旨在爲香港引入錨定法定貨幣的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進一步完善數字資產活動的監管框架,以保障貨幣和金融穩定,並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穩定幣條例》將於8月1日生效,屆時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將開始接受牌照申請。

香港的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具有靈活性和開放性,允許持牌發行人選擇不同法幣幣種作爲發行穩定幣的錨定法幣。政府和金融監管機構將密切留意不同地區的監管發展,並與各地監管機構保持溝通。

推動穩定幣應用場景拓展

政府及監管機構將提供有利的環境及必要的監管指引,促進香港持牌穩定幣發行人探索並實現不同的穩定幣應用場景。金管局去年推出的“沙盒”計劃旨在瞭解計劃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的機構的業務模式,並傳達監管預期及提供指引,同時促進穩定幣實際應用場景的發展。

政府最近發佈的《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政策宣言2.0》)涵蓋推進數字資產應用場景及跨界別合作的政策方向,並闡明探討以穩定幣作支付工具。政府在《政策宣言2.0》中廣邀市場參與者就政府測試和利用獲發牌的穩定幣提出建議,例如如何用以提升政府支付的效率。

國際推介與吸引全球合規穩定幣發行機構

隨着《穩定幣條例》即將實施,香港將加緊與世界各地不同持份者聯繫,闡述香港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框架,強調香港的框架平衡了風險管控和促進行業發展的特點。政府將繼續透過外訪和日常工作交流着力推廣香港作爲國際金融中心的獨特優勢。

香港的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允許全球不同地方的機構按實際業務需要申請牌照,並會以統一標準審批牌照申請,例如考慮發行人是否符合儲備資產管理、穩定機制、贖回安排和內部管控措施等監管要求。

政府會繼續秉持“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的原則,着重風險爲本,持續優化和建立一套既切合本地情況,又依循國際標準和慣例的監管制度,促進香港數字資產市場健康、負責任和可持續發展,進一步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