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裁定亞證地產前祕書及關聯人士內幕交易案
香港證監會市場失當行爲審裁處於7月17日宣佈,亞證地產有限公司(前稱丹楓控股有限公司)前公司祕書陳偲熒及其內地關聯人士聞禮德因涉及內幕交易被裁定違法,並被責令交出超過100萬港元的非法利潤。审裁处同时取消了陈偲荧在未经法庭许可下参与管理亞證地產有限公司或香港任何其他上市法团的资格,爲期四年,並建議香港公司治理公會對她採取紀律行動。
內幕消息涉及丹楓控股股權出售事宜。2016年9月22日,丹楓、天安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及天安的全資附屬公司Autobest Holdings Limited聯合公佈,Autobest有條件同意以每股2.75港元的價格,向丹楓时任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戴小明先生收购丹楓全部已发行股本的36.45%。
審裁處裁定,陳偲熒於2016年9月2日已掌握有關建議收購戴于丹楓的權益的內幕消息,並在知道或有合理因由相信聞禮德會利用該消息而買賣丹楓股份的情況下,向他披露該消息;聞禮德在掌握內幕消息的情況下買賣丹楓股份。聞禮德於2016年9月5日至19日期間通過其在申萬宏源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的證券賬戶買入1,250,000股丹楓股份,並於2016年9月6日及12日分別通過他本身和其妻子在大唐投資(證券)有限公司的證券賬戶買入250,000股及50,000股丹楓股份。
審裁處認爲,陳偲熒的失當行爲嚴重,因其在丹楓擔任公司祕書,戴小明將丹楓的管理角色委託予陳偲熒,她在掌握內幕消息的情況下慫使並促致聞買入丹楓股份,以及她透過利用其他人士的賬戶以分層處理方式獲取非法利潤,目的是爲了掩蓋這些利潤的來源。
基於裁斷,審裁處飭令陳偲熒和聞禮德共同及各別地交出794,347港元,並飭令聞禮德交出206,067港元,即他們就丹楓股份進行內幕交易所獲取的利潤。兩人亦被飭令支付香港政府及香港證監會招致的訟費及開支。
審裁處施加的其他命令,還包括對陳偲熒和聞禮德作出爲期四年的冷淡對待令,禁止他們在香港進行任何證券、期貨合約、槓桿式外匯合約或集體投資計劃的交易,以及禁止陳偲熒和聞禮德從事構成市場失當行爲的任何行爲的終止及停止令。
涉案金額 | 金額(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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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偲熒和聞禮德共同交出 | 794,347 |
聞禮德單獨交出 | 206,0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