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對RaffAello Capital Limited罰款400萬港元

香港證監會對RaffAello Capital Limited(RaffAello)作出譴責及罰款400萬港元,因其在帕布莉卡控股有限公司(帕布莉卡)上市申請期間未履行保薦人職責。

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RaffAello未完成對帕布莉卡的所有合理盡職審查,缺乏專業懷疑態度,未能審查帕布莉卡提供資料的準確性及完整性。

零售銷售盡職審查不足

帕布莉卡零售銷售佔其收入的90%,其中逾80%來自零售店。RaffAello對零售店交易進行穿行測試,發現連續現金交易佔抽樣日期相關門店現金銷售總額的90%,且大量手袋在短時間內售出。多名人士以信用卡在不同零售店購入手袋,交易發票包括“POS測試”。

儘管RaffAello對上述交易進行查詢,但未持專業懷疑態度審查帕布莉卡提供的資料及文件,未注意到多個預警跡象,可能存在捏造交易誇大零售銷售的情況。

對批發商及供應商盡職審查不足

RaffAello對帕布莉卡最大批發商Novi eBusiness Limited(Novi)及第五大供應商API Trading Company Limited(API)的盡職審查不足。儘管發現多個預警跡象顯示Novi及API可能由帕布莉卡控制,但未進行合理盡職審查覈實其獨立性。

RaffAello未對Novi及API的控制關係、業務模式等進行充足調查,未釐定API是否具有實質商業活動。

Novi及API預警跡象 Novi及API由持有帕布莉卡15%股份的股東所控制的公司之前附屬公司 Novi及API均在帕布莉卡創辦人梁士偉的要求下約同一時間購自其前擁有人 Novi新擁有人與兩家中國內地公司合作銷售帕布莉卡產品 Novi及API擁有人涉及在不同帕布莉卡零售店大量購入手袋

香港證監會原建議罰款1300萬港元,但考慮到RaffAello財政困難,接受罰款調低至400萬港元。香港上訴審裁處同意,若罰款過重,可能導致RaffAello清盤,對其現有客戶造成損害。

審裁處強調,保薦人得悉任何可能導致資料受到質疑的情況時,負有進行額外盡職審查的責任。若識別到值得關注的問題,保薦人不能僅作調查後草率記錄便置之不理,而應就所發現的情況及解決事項作出有條理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