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对RaffAello Capital Limited罚款400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对RaffAello Capital Limited(RaffAello)作出谴责及罚款400万港元,因其在帕布莉卡控股有限公司(帕布莉卡)上市申请期间未履行保荐人职责。
香港证监会调查发现,RaffAello未完成对帕布莉卡的所有合理尽职审查,缺乏专业怀疑态度,未能审查帕布莉卡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及完整性。
零售销售尽职审查不足
帕布莉卡零售销售占其收入的90%,其中逾80%来自零售店。RaffAello对零售店交易进行穿行测试,发现连续现金交易占抽样日期相关门店现金销售总额的90%,且大量手袋在短时间内售出。多名人士以信用卡在不同零售店购入手袋,交易发票包括“POS测试”。
尽管RaffAello对上述交易进行查询,但未持专业怀疑态度审查帕布莉卡提供的资料及文件,未注意到多个预警迹象,可能存在捏造交易夸大零售销售的情况。
对批发商及供应商尽职审查不足
RaffAello对帕布莉卡最大批发商Novi eBusiness Limited(Novi)及第五大供应商API Trading Company Limited(API)的尽职审查不足。尽管发现多个预警迹象显示Novi及API可能由帕布莉卡控制,但未进行合理尽职审查核实其独立性。
RaffAello未对Novi及API的控制关系、业务模式等进行充足调查,未厘定API是否具有实质商业活动。
Novi及API预警迹象 | Novi及API由持有帕布莉卡15%股份的股东所控制的公司之前附属公司 | Novi及API均在帕布莉卡创办人梁士伟的要求下约同一时间购自其前拥有人 | Novi新拥有人与两家中国内地公司合作销售帕布莉卡产品 | Novi及API拥有人涉及在不同帕布莉卡零售店大量购入手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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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原建议罚款1300万港元,但考虑到RaffAello财政困难,接受罚款调低至400万港元。香港上诉审裁处同意,若罚款过重,可能导致RaffAello清盘,对其现有客户造成损害。
审裁处强调,保荐人得悉任何可能导致资料受到质疑的情况时,负有进行额外尽职审查的责任。若识别到值得关注的问题,保荐人不能仅作调查后草率记录便置之不理,而应就所发现的情况及解决事项作出有条理的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