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財政部就《證券期貨違法行爲吹哨人獎勵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9月30日,中國證監會和財政部聯合發佈了《證券期貨違法行爲吹哨人獎勵工作規定(徵求意見稿)》,旨在規範證券期貨違法行爲舉報,鼓勵吹哨人提供重大違法行爲線索,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

根據意見稿,中國證監會將對提供有效線索和關鍵證據,協助查處證券期貨重大違法行爲的吹哨人實施獎勵。具體獎勵條件爲:實名吹哨人提供嚴重破壞證券期貨市場秩序、嚴重危害金融安全、嚴重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大違法行爲線索,事實清楚、證據有效,經查證屬實,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或者直接移送司法機關後對證券期貨犯罪作出有罪判決,且罰沒款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將予以獎勵。

意見稿明確了獎勵標準: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吹哨人,每案按罰沒款金額的3%進行獎勵,並根據以下情形設置獎金上限:

情形 獎金上限
提供重大違法行爲線索 50萬元
案件線索在全國範圍內有重大影響,或涉案數額特別巨大,或吹哨人爲內部知情人員 100萬元

此外,每案獎勵金額不超過獎勵時該案實際收繳的罰沒款金額。罰沒款金額是指對違法案件所涉主體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合計數額。

獎勵發放流程

多人分別提供同一違法行爲線索時,將綜合考慮各吹哨人提供線索、事實和證據的重大性、有效性、充分性、及時性等因素,對吹哨人分配獎金。多人聯名提供同一違法行爲線索的,獎金髮放給第一署名人,獎金分配由聯名吹哨人自行協商解決。

吹哨人主動交待其本人蔘與證券期貨違法行爲事實的,中國證監會在對其作出行政處罰時,依法依規予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處理,或者向有關司法機關提出對其給予從輕、減輕處理的建議。

獎勵資金納入中國證監會部門預算,嚴格管理,規範支出。中國證監會委託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辦理吹哨人登記工作。

保密與法律責任

對於吹哨人的姓名(名稱)、證件號碼、聯繫方式、工作單位、住所地址及其他可以識別吹哨人身份的信息,除依法使用外,均予嚴格保密。線索處理單位應當對吹哨人的身份信息實行匿名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脅迫、誹謗、泄露個人隱私或者其他違法手段打擊報復吹哨人,不得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阻攔、限制或者干擾內部知情人員提供違法線索。違反本規定的行爲,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