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启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第一批试点工作
国家能源局于6月4日发布通知,宣布启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第一批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旨在探索新能源就近供电、聚合交易、就地消纳的“绿电聚合供应”模式,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并聚焦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以促进更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消纳。
试点工作将围绕七个方向展开,包括构网型技术、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智能微电网、算力与电力协同、虚拟电厂、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新一代煤电。这些方向旨在推动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突破,坚持重点突破、因地制宜、创新引领和全程管理。
试点方向及要求
方向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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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网型技术 | 在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弱电网地区、“沙戈荒”基地大规模新能源外送地区,应用新能源/新型储能构网型控制技术,提升新能源接网与送出能力。 |
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 | 在保供偏紧或消纳压力较大地区,新建或改造一批新能源电站,提升系统友好性能,电站在高峰时段置信出力提升至10%以上。 |
智能微电网 | 建设一批智能微电网项目,依托负荷侧资源灵活调控、源网荷储组网与协同运行控制等技术,提高智能微电网自调峰、自平衡能力。 |
算力与电力协同 | 在国家枢纽节点和能源资源条件好的非枢纽节点地区,统筹地区数据中心绿电需求和新能源资源条件,探索“绿电聚合供应”模式,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 |
虚拟电厂 | 新建或改造一批不同类型的虚拟电厂,通过聚合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储能等负荷侧各类分散资源并协同优化控制,充分发挥灵活调节能力。 |
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外送 | 聚焦西北地区“沙戈荒”基地、西南地区主要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新能源基地开发外送需求,提升输电通道输送绿电占比并探索纯新能源外送方式。 |
新一代煤电 | 推动现役机组和新建机组针对清洁降碳、高效调节两类指标分别开展试点,鼓励开展同时满足上述两类指标的新一代煤电试点。 |
试点项目的建设或改造开工时间须在2024年8月之后,如需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申报时应取得相关手续。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需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将制定试点评审工作方案,细化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优选确定一批项目及城市列入第一批试点范围并发文公布。试点成果将纳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评价体系,作为评估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成效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