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推出《简朴房条例草案》以规管分间单位

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在宪报刊登《简朴房条例草案》,旨在为出租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引入规管制度,确保分间单位能提供安全和合理的居住环境,全面有序处理劣质“劏房”问题。《条例草案》将于7月9日提交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政府将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争取尽快通过《条例草案》,预计明年3月推行“简朴房”规管制度。

《条例草案》要求住宅楼宇分间单位必须符合一系列有关居住环境的最低标准,包括内部楼面面积、楼底净高度、消防安全、结构安全、照明及通风、厕所、供水点及水电表等,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若未获认证的分间单位被出租,出租者将负上刑事责任,而租客则不涉及法律责任。

作为逐步落实“简朴房”规管制度的过渡安排,政府将为现存分间单位所处的住宅单位设立为期12个月的登记制度,并给予为期36个月的宽限期,让已登记住宅单位内的分间单位进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请“简朴房”认证。未登记的分间单位、已登记但宽限期届满的分间单位,以及新进入市场的分间单位,均须申请认证成为合标准的“简朴房”,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就解决“劏房”问题广泛咨询了不同持份者,持份者普遍认同“简朴房”规管制度的政策目标和立法框架,《条例草案》已适当地反映了收到的意见。整体而言,持份者及社会对立法反应正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