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修订版《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6月20日修订并发布了《货币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货币经纪公司监管,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并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此次修订遵循五个主要原则: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坚守功能定位、强化风险监管、加强行为监管和注重监管协同。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行政许可事项优化

《办法》适度提高了货币经纪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以增强其风险抵御能力,并优化了出资人准入资质条件,精简了部分行政许可操作程序。

经营业务范围调整

《办法》允许货币经纪公司为金融机构之间提供货币、债券、外汇、黄金、衍生品等市场交易的撮合服务,并明确了货币经纪公司可以依法合规利用经纪业务过程中汇集的市场行情数据,向客户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业务经营规则细化

《办法》明确了经纪业务品种的准入要求及服务对象范围,强化了业务全流程管理,并规范了服务收费管理,确保收费质价相符。

风险监管加强

《办法》加强了公司治理监管,完善了内部控制建设、关联交易管理、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并明确了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数据安全管理、外包管理等监管要求。

经纪行为监管

《办法》要求货币经纪公司健全经纪人管理机制,加强对可疑交易、通讯工具、经纪业务场所、经纪人员档案等的管理,明确经纪业务中的禁止性事项,以防范道德风险。

此次《办法》的修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坚守机构定位的重要举措。金融监管总局将全面加强机构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引领货币经纪公司坚守功能定位,促进提高金融市场交易质效,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