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新通知,调整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指标

2025年7月1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 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长周期考核指标进行了调整。

根据新通知,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方式由原先的“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权重分配如下:

指标类型 权重
当年净资产收益率 30%
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 50%
5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 20%

同时,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也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当年度指标+3年周期指标+5年周期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权重分配与净资产收益率相同。

考核指标计算公式

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和5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5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5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公式

其中,rn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rn-1、rn-2、rn-3、rn-4分别为前第1年、前第2年、前第3年、前第4年净资产收益率。

3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5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3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3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5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5年周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公式

其中,cn为当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cn-1、cn-2、cn-3、cn-4分别为前第1年、前第2年、前第3年、前第4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政策目的与要求

新通知强调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优化资产配置,合理确定权益投资比例,实现所有者权益稳定增长和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同时,保险公司需注重稳健经营,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完善内部中长期考核机制,加强投资组合管理,挖掘优质投资标的,增厚长期稳定收益,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还需增强投资管理能力,严格执行并不断健全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评估体系,加强投资风险管理、交易管理和投后管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自开展2025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开始,按照《办法》及本通知执行。其他商业保险公司可参照执行。《办法》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