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实施公司迁册机制,吸引国际企业

2025年5月23日,香港开始实施公司迁册机制,允许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的公司向公司注册处申请迁册至香港。这一机制旨在简化司法程序,降低成本,同时允许迁册公司保留其法人团体身份,确保业务连续性。

自机制生效以来,已有两家国际保险集团宣布计划迁册至香港,显示出该机制对企业提升营运效率的吸引力。截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注册处已收到265个相关查询,网站专设栏目的浏览量超过22000次,下载量超过42000次,市场对新设公司迁册机制反应积极。

尽管公司注册处尚未收到境外企业提交的正式迁册申请,但已有多家金融机构和企业表示正在准备申请。有兴趣迁册的公司主要来自百慕达、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经济体。

香港财库局、公司注册处和金融监管机构将积极为申请公司提供支持,协助其迁册至香港。一般情况下,公司注册处会在申请人递交所有所需文件和资料的两周内完成审批。申请人获发迁册证明书当日,即成为经迁册公司,并被视为等同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经迁册公司须在120天内在其成立为法团所在地方完成撤销注册程序,可申请延长该期限,延长期限须受公司注册处处长认为适当的条件所规限。

数据项 数值
公司注册处收到的迁册查询数量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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