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宣布对美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
根据最新公告,交通运输部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宣布自2025年10月14日起,对特定美国船舶收取特别港务费。此举是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此前对中国海事、物流及造船业301调查措施的回应,旨在维护国际贸易原则和中美海运协定,保护中美海运贸易不受破坏。
收费对象及标准
收费对象包括美国企业、组织和个人拥有的船舶,美国运营的船舶,以及美国直接或间接持有25%及以上股权的企业、组织拥有或运营的船舶,悬挂美国旗的船舶,以及在美国建造的船舶。
特别港务费将按航次计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时间 | 每净吨收费(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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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起 | 400元 |
2026年4月17日起 | 640元 |
2027年4月17日起 | 880元 |
2028年4月17日起 | 1120元 |
收费规则
船舶在同一航次挂靠多个中国港口时,仅在首个挂靠港缴纳特别港务费,后续港口不再收取。对于同一艘船舶,一年内收取特别港务费不超过5个航次。
交通运输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以确保政策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