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完善免税店政策以提振消费
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免税店政策支持提振消费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将通过四方面措施完善免税店政策,以进一步发挥免税店政策在提振消费、引导海外消费回流、吸引外籍人员入境消费以及促进免税商品零售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的作用。
政策完善内容
1. 优化国内商品退(免)税政策管理:积极支持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销售国产品,鼓励具有免税商品经营资质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加大优质特色国内商品采购力度,采购国内商品进入免税店销售视同出口,退(免)增值税、消费税。
2. 扩大免税店经营品类:新增手机、微型无人机、运动用品、保健食品、非处方药、宠物食品等商品,整合优化免税店经营品类清单。
3. 放宽免税店审批权限:下放口岸出境免税店设立、经营主体确定方式变更等审批权限,支持地方因地制宜整合优化免税店布局。
4. 完善免税店便利化和监管措施:支持免税店提供网上预订服务,允许旅客在市内免税店预订后在口岸进境免税店提货,持续优化免税购物流程,提升便利化水平,并加强对免税商品的监管。
组织实施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负责国货“潮品”品牌推介,海关总署负责免税商品通关、监管等工作,税务总局负责退税等工作。免税店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加大对本地区免税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力度。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有关政策文件内容,以本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