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优化企业跨境资金管理,发布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统一并完善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的跨境资金管理。该意见稿明确了境外放款的定义、放款人和借款人的资格要求,并规范了相关业务流程。
境外放款定义:根据意见稿,境内企业境外放款指的是境内非金融企业以其自有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向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提供资金融通的行为。
放款人和借款人资格
放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注册成立1年(含)以上,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
- 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 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
-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与放款人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或者由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境外放款余额上限计算
境外放款余额上限的计算公式为:
| 境外放款余额上限 | = 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 × 宏观审慎调节系数 | 
|---|---|
| 境外放款余额 | = ∑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 + ∑放款人外币境外放款余额 × 币种转换因子 | 
此外,意见稿还规定了境外放款的登记管理、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本办法的发布旨在规范境内企业境外放款活动,确保资金流动的合规性,同时促进跨境资金的有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