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两项新规定 强化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于2月26日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宣布制定两项新规定以加强网络餐饮与食品销售的食品安全监管。这两项规定分别是《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流量”与“质量”同行。
新规定主要内容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两项规定的主要内容和背景。他指出,随着网络餐饮业态的迅猛发展,我国外卖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4万亿元,占餐饮行业总收入的24%左右。新规定从平台主体责任、商户规范经营和违法违规惩戒三个方面提升外卖“放心指数”。
新规定要求外卖平台对商户资质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信息真实性,并与监管部门数据进行核验比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罚款最高可达二十万元,严重情况下对个人处以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
新规定还强化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平台和入网销售者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资质等信息,确保消费者“明白消费”。同时,要求平台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此外,新规定还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让消费者“舒心消费”。
市场监管总局将于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平台机构违法行为,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 规定名称 | 主要内容 |
|---|---|
|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提升外卖食品安全水平,包括平台主体责任、商户规范经营和违法违规惩戒。 |
|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和监管部门的责任。 |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始终“在路上”,将深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以新规定的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凝聚共治合力,不断提升网络餐饮和网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