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
5月22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旨在统筹推进大江大河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特别是对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干流。该方案强调了生态综合补偿的重要性,提出了到2030年生态综合补偿机制将更加完善,生态保护主体获得感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的目标。
方案中明确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协同推进重要水源区保护和发展
中央层面将建立统一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流域地区可在中央统一机制的基础上,自主协商开展跨区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此外,将巩固和完善新安江、潮白河等既有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推动补偿协议由短期向长期转变,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利益共享和责任分担机制。
推动自然保护地保护利用
方案提出落实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研究出台自然保护地价值实现准入清单,并合理布局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体系。
加快重点生态功能区绿色发展
方案鼓励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强化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建设,以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绿色发展。
强化重要生态系统综合补偿
方案涉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海洋等生态系统的保护补偿,以及耕地的轮作休耕组织方式和技术路径的完善。
健全多方共赢体制机制
方案提出培育壮大生态产业经营主体,加大对生态保护主体的帮扶力度,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并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加强统筹指导,协调解决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工作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的困难问题。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深化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该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