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提议修订《证券市场上市规则》以提高监管效率
香港政府建议对《证券市场上市规则》进行修订,其中包括允许香港证监会撤回对上市申请人的反对通知,并引入替代方案以在适当情况下对上市发行人施加上市后的条件。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表示,这些修订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上市申请的效率、灵活性与弹性,同时使监管机构与市场的互动更为正面和有效。
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强调,上市公司停牌会导致小股东无法进行交易,因此证监会一般会以披露为本的准则执行监管。她指出,除非公司管理层出现操守问题或其他严重情况,才会要求其进行内部独立审视。
金融服务界议员李惟宏关注施加上市后条件可能对公司产生的负面标签效应,以及业界可能认为证监会将拥有更多规管工具。蔡凤仪回应称,监管措施会保持合理和相称。她提到,近期有个案在上市后不久即需停牌,这反映了市场上存在不理想的情况。为了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质素,有必要进行相关规管,对较严重的不当行为施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