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發佈通知 進一步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

北京證券交易所於2025年5月7日發佈了《關於進一步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 服務新質生產力的通知》,旨在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佈的關於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的公告要求,加快多層次債券市場發展,積極支持發行科技創新債券,服務新質生產力,更好發揮債券市場功能。

拓寬發行主體和募集資金使用範圍

北交所進一步拓寬了發行主體和募集資金使用範圍,擴大科技金融服務覆蓋面。在繼續支持科創企業類、科創升級類、科創投資類和科創孵化類發行人發行科技創新債券的基礎上,新增支持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這些金融機構將發揮投融資服務專業優勢,依法運用募集資金通過貸款、股權、債券、基金投資、資本中介服務等多種途徑,專項支持科技創新領域業務。

此外,北交所還新增支持股權投資機構募集資金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支持具有豐富投資經驗、出色管理業績、優秀管理團隊的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發行科技創新債券,募集資金用於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設立、擴募等。

簡化信息披露安排

北交所進一步簡化了科技創新債券信息披露安排,提升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科技創新債券發行人可以按照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適用簡明信息披露安排,簡化申報發行材料和信息披露,發行人可與投資者約定豁免相關披露信息。

對於資產負債率不高於同行業平均水平、具有行業領先地位的科技型企業發行人,可以申請適當延長年度、半年度財務報告有效期,年度財務報告有效期最多延長至當年8月末,半年度財務報告有效期最多延长至次年4月末。

同時,簡化了申報材料簽章文件,支持科技創新債券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債券項目申請階段按照規定對債券發行文件簽署書面確認意見,並承諾認可各期發行文件、履行規定職責的,每期債券發行前無需另行簽署書面確認意見。

完善配套支持機制

北交所還健全了科技創新債券融資審覈“綠色通道”機制,發行人申報和發行科技創新債券適用“即報即審”的“綠色通道”機制。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型企業可以參照適用知名成熟發行人優化審覈安排,提升科創債審覈註冊效率,對不存在需重點關注的負面情形的,本所審覈時限原則上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北交所鼓勵發行人創新設計債券條款,包括髮行方式、期限結構、利率確定和計算方式、還本付息方式、贖回或轉換選擇權、增信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

此外,北交所優化了科技創新債券做市等交易機制安排,支持科技創新債券質押融資,質押折扣係數可以在債券各檔位對應折扣係數取值基礎上適當上浮,並適度降低科技創新債券納入基準做市券門檻。

北交所還引導投資機構加大對科技創新債券投入,支持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創設投資於科技創新債券或掛鉤科創相關指數的專項資管產品,推動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創設科技創新債券類ETF,支持科技創新債券類ETF通過質押、做市等機制提升流動性。

北交所降低科技創新債券交易結算成本,繼續免收科技創新債券發行認購經手費、上市(掛牌)初費和年費、現券交易(轉讓)的交易經手費、回售交易經手費,並配合落實科技創新債券登記費、派息兌付手續費、贖回回售手續費和結算費免收工作。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北交所將加強事中事後管理,督促發行人合規使用募集資金,壓實中介機構對募集資金的監管職責,提升債券市場服務國家戰略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