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優化離岸人民幣債券回購業務 便利“債券通”投資者
香港金融管理局於7月8日宣佈了離岸人民幣債券回購業務的優化措施,旨在進一步便利“債券通”(北向通)投資者參與該業務。該業務自2025年2月10日正式上線以來,市場反應積極。
做市商安排
11家一級流動性提供銀行被指定爲做市商,包括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國巴黎銀行、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花旗銀行、恒生銀行有限公司、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和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每筆回購交易至少有一方交易對手必須是這些做市商機構。
優化措施
具體優化措施包括:
- 支持抵押品債券在回購期間再使用,提升抵押品使用效率,降低融資成本,提升流動性管理效率。
- 支持外幣結算,包括港元、美元和歐元,豐富流動性管理工具,提升在岸債券的吸引力。
這兩項優化措施將於2025年8月25日正式啓動,旨在對標國際市場慣例、提升市場操作便利,拓展離岸回購市場的深度和廣度,完善離岸人民幣流動性市場化安排機制,並提升在岸人民幣債券在離岸市場作爲抵押品的使用。
最新安排要求
爲便於優化措施的順利推出,最新安排說明如下:
參與機構 | 所有已入市的“債券通”(北向通)投資者(包括CMU成員和透過香港託管行CMU成员开立債券通子帐户的离岸投資者)。 |
---|---|
合資格債券 | 參與機構在“債券通”(北向通)下持有的債券,以及透過離岸回購交易取得的抵押券,不限券種。 |
做市商安排 | 由金管局指定的11家一級流動性提供銀行作爲做市商。每筆回購交易應至少有一方交易對手是做市商機構。 |
交易及結算安排 |
|
信息數據報送 | 做市商須於回購交易日當天向金管局報送交易數據,作市場監察用途。 |
有關債券過戶和結算安排的操作詳情將由CMU稍後公佈。金管局將繼續密切監察市場情況,確保市場運作穩定有序,並與業界保持溝通,適時檢視進一步優化調整措施,以支持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穩健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