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儲考慮調整大型銀行監管評級體系
美聯儲正在考慮修改其對大型銀行的“管理良好”監管評級體系,並正在徵求公衆意見。目前,該框架根據資本、流動性以及治理與控制三個類別對銀行進行評級,每個類別都有四種可能的評級:基本符合預期、有條件符合預期、存在缺陷-1、存在缺陷-2。
根據提議,只要銀行的“存在缺陷-1”不超過一個,就可以被視爲“管理良好”。而在任何類別中獲得“存在缺陷-2”的銀行仍將被視爲管理不善。美聯儲正提議對其針對保險公司的監管評級框架做出類似調整,並評估其他一些變更,包括在兩個框架中加入綜合評級,以及對其他監管評級系統進行修改。
美聯儲負責監管工作的副主席鮑曼表示,儘管大型金融機構的資本和流動性水平遠高於監管要求,但仍有近三分之二的此類機構在現行框架下管理狀況不佳。她補充道:“該提案將更全面地考量一家公司的整體狀況,從而在判定其管理是否得當方面起到更大的作用。”
然而,美聯儲理事巴爾(美聯儲前任監管官員)反對這一提議,他認爲這會削弱對大型銀行的監管力度,並降低銀行解決自身嚴重問題的積極性。他警告稱:“那些狀況不佳的公司將被允許從事那些只有健康公司才應從事的業務,這會增加單個銀行、消費者以及整個金融體系所面臨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