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三部門發佈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了《個人消費貸款財政貼息政策實施方案》,旨在通過財政貼息政策降低居民消費信貸成本,助力釋放居民消費潛力,促進經濟加快向好發展。該政策將於2025年9月1日實施,至2026年8月31日結束,期間居民個人使用貸款經辦機構發放的個人消費貸款(不含信用卡業務)中實際用於消費的部分,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政策。
貼息範圍涵蓋單筆5萬元以下消費,以及單筆5萬元及以上的家用汽車、養老生育、教育培訓、文化旅遊、家居家裝、電子產品、健康醫療等重點領域消費。對於單筆5萬元以上的消費,以5萬元消費額度爲上限進行貼息。政策到期後,可視實施效果研究延長政策期限、擴大支持範圍。
貼息標準及資金承擔
年貼息比例爲1個百分點(按符合條件的實際用於消費的個人消費貸款本金計算),且最高不超過貸款合同利率的50%。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分別承擔貼息資金的90%、10%。政策執行期內,每名借款人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的全部個人消費貸款累計貼息上限爲3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30萬元),其中在一家貸款經辦機構可享受單筆5萬元以下的个人消费贷款累计贴息上限为1000元(對應符合條件的累計消費金額10萬元)。
貸款經辦機構
貸款經辦機構包括6家國有大型商業銀行、12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5家其他個人消費貸款發放機構。鼓勵地方財政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對其他經營個人消費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給予財政貼息支持,擴大政策覆蓋面。
貸款經辦機構類型 | 機構數量 |
---|---|
國有大型商業銀行 | 6 |
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 12 |
其他個人消費貸款發放機構 | 5 |
政策的組織實施涉及貼息資金預撥、貼息貸款結息、貼息資金申請、貼息資金撥付、貼息資金清算和貼息資金監督等多個環節,確保政策的有效執行和資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