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關於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該意見旨在利用市場機制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明確了全國碳市場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建設措施及組織實施保障。

總體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經濟思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兼顧綠色低碳轉型和經濟發展需要,堅持有效市場、有爲政府,堅持碳市場作爲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有計劃分步驟擴大實施範圍、擴展參與主體,營造更加公平公開透明的市場環境,努力實現碳排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推動傳統產業深度轉型,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激發全社會綠色低碳發展內生動力,爲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峯碳中和、建設美麗中國提供重要支撐。

主要目標:到2027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爲基礎、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成誠信透明、方法統一、參與廣泛、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形成減排效果明顯、規則體系健全、價格水平合理的碳定價機制。

加快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

(一) 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範圍,有序擴大覆蓋行業範圍和溫室氣體種類。

(二) 完善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建立預期明確、公開透明的碳排放配額管理制度,保持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

(三) 加強對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市場的指導和監督管理,統籌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和有關地方試點開展的碳市場。

積極發展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

(四) 加快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建設,建立科學完備的方法學體系,針對可持續發展效益顯著、社會期待高、社會和生態效益兼具的重點領域加快方法學開發。

(五) 積極推動核證自願減排量應用,倡導推動黨政機關、企業、社會團體等在綠色供應鏈管理、開展大型活動、履行社會責任、綠色低碳生活等方面,積極使用核證自願減排量抵銷碳排放。

着力提升碳市場活力

(六) 豐富交易產品,穩慎推進金融機構探索開發與碳排放權和核證自願減排量相關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七) 擴展交易主體,支持銀行等金融機構規範開展碳質押融資業務,適時引入其他非履約主體。

(八) 加強市場交易監管,規範重大政策信息發佈,完善市場交易風險預防預警及處置程序。

全面加強碳市場能力建設

(九) 完善管理體制和支撐體系,建立健全與全國碳市場發展階段相適應、有利於加強統一監督管理、權責清晰、運行高效的管理體系。

(十) 加強碳排放覈算與報告管理,健全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制度。

(十一) 嚴格規範碳排放覈查,完善重點行業覈查技術規範,明確覈查要點和要求。

(十二) 加強碳排放數據質量全過程監管,壓實重點排放單位履行碳排放覈算與報告的主體責任。

(十三) 加強技術服務機構監管,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覈查機構實施認證機構資質管理。

(十四)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點排放單位、註冊登記機構、交易機構、技術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根據有關要求及時公開排放、履約、交易、質押等相關信息。

加強組織實施保障

(十五) 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抓好本意見貫徹落實。

(十六) 強化政策法規支撐,研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爲碳市場建設提供法律支撐。

(十七) 深化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相關碳市場機制規則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