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2026—2027年新能源汽車購置稅減免技術要求

根據最新公告,工信部、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佈了2026—2027年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旨在減免車輛購置稅。這些要求涉及純電動乘用車和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電能消耗量和續駛里程等關鍵技術指標。

純電動乘用車技術要求

純電動乘用車的百公里電能消耗量應不高於《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對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爲3500kg的乘用車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技術要求

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的純電動續駛里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里程不低於100公里。此外,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爲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70%,整備質量爲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75%。對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爲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执行。

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 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爲2510kg以下的乘用車应小于140%,整備質量爲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应小于145%。對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爲3500kg的乘用車电能消耗量限值执行。

其他技術要求繼續按照《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2號)規定執行。

從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上述公告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減免稅目錄》且符合技術要求的車型將自動轉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不符合要求的車型将從目录中撤销。不符合要求、擬列入2026年第1期《減免稅目錄》的車型,應在2025年12月12日之前完成申報。被撤销的車型可重新申请列入《減免稅目錄》。

自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後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佈後,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稅務機關將依據《減免稅目錄》、減免稅標識以及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辦理車輛購置稅減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