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科技创新债券支持政策
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公告,旨在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配套支持机制,以引导债券资金更高效、便捷、低成本地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
公告明确了以下几项关键措施:
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的丰富
公告允许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这些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投融资。
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的完善
公告提出了多项措施以便利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包括优化发行管理流程、简化信息披露规则、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建立专项承销评价体系和做市机制、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
此外,公告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并强调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
公告的发布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拓宽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激发科技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以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
措施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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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主体 | 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 |
债券类型 |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
债券条款 | 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包括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安排 |
信用评级 | 创新信用评级体系,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 |
风险分散 | 建立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包括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 |